《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贵阳贵安:绿色经济添活力 生态产业强动力******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李易淋)“2023年,贵阳贵安将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统筹好发展与生态、发展与安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月9日,在贵阳贵安绿色经济新闻发布会上,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冉斌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2023年,贵阳贵安将高质量打造绿色空间,推动阿哈湖绿核的城市客厅、环湖绿道、湿地公园建设,打造千园之城、千道城市升级版。加快推进重要流域、重点河湖、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矿山资源集中开发区生态修复,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坚持“爽爽贵阳”拒绝污染,守牢“绿色门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固废治理和乡村环境整治“五大攻坚战”,巩固和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依托良好的农林、康养旅游、文化等资源禀赋,贵阳贵安将统筹农文旅一体化发展。推动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优势生态农业提质发展,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蜂等林下经济和林特产业,打造修文猕猴桃、花小莓、印象硒州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爽爽贵阳品牌优势,利用好贵阳老城文脉、特色文化、乡村旅游等资源禀赋,创新发展“文化+旅游”“大健康+旅游”“农业+旅游”“教育+旅游”等旅游业态,实施一批康养、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全面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加快建设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
同时,将着力推动重点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围绕“1+7+1”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打响“电动贵阳”“智造贵阳”“无废城市”等经济发展名片,不断提升贵阳贵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含量”。以磷化工、铝及铝加工、特色食品为重点,促进磷化工基础产品创新,推动铝及铝加工高端化发展,提升绿色食品产业附加值,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聚焦新能源汽车和电池、装备制造和健康医药等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以新能源汽车和电池为双核心的产业集群,加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融合创新,加快发展健康医药产业。围绕云服务、数据流通、信创产业,积极发展数字经济。
此外,还将大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贵安为核心的贵阳贵安全域绿色工业园区,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快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污染集中处理,开展清镇经济开发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试点建设。加强工业固废治理,开展工业尾矿库、工业渣场综合整治,深入实施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推进磷石膏、赤泥等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