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国资委:2022年中央企业营收39.4万亿元 同比增长8.3%******
中新网1月1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会上表示,2022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4万亿元,同比增长8.3%;实现利润总额2.55万亿元、净利润1.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和5%。
彭华岗指出,中央企业在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采取减免房租、货车延期贷款免息、降低中小企业宽带专项费用等措施,积极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坚决扛起能源电力保供主体责任,不计代价增产增供、稳市稳价,在能源保供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