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读懂中国军人******
“东方-2018”战略演习中,中俄双方参演官兵进行文化交流。杨再新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近年来,在中外联演联训联赛中,文化交流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这些文化交流活动,让双方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也让中国军人的风采和中国军队的文化形象得到彰显,让中华文化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延伸。
文化交流活动是中外军事交流合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有着丰富而深远的意义。
笔者曾参加“和平使命-2009”“和平使命-2013”中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和“东方-2018”战略演习。通过组织、参与中俄两军参演官兵文化交流,耳闻目睹交流中的生动故事,笔者感受到了文化交流对于和平的重要意义,体会到文化对于一支军队的深远影响,也因此更加深刻地感悟中国军人的使命责任,更加读懂了中国军人。
一
在每次参加联演前的磋商中,两军都不约而同地把文化交流做为联演的“标配”写入磋商纪要,以增进两军交流,促进双方友谊。联演场上文化交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专题文艺晚会,另一种则是在联演场设置文化体验馆,邀请另一方官兵代表前来参观,通过互动、体验、表演的方式解读本国文化展品所蕴藏的文化内涵。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笔者参加的这三次联演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都是文化交流中的“大餐”。其中,“东方-2018”战略演习中,我方文化体验馆共设置书法、武术、京剧脸谱、传统服饰等10多个展区。前来参观的俄罗斯官兵兴致勃勃地跟着中国官兵学起京剧、写起毛笔字。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更是让他们感受到中华文明的丰富多元。文化展览充分体现中华文化仁、义、礼、智、信的价值理念,让俄罗斯官兵更加了解一个崇尚和平、和谐包容的中国。
联演联训联赛既是军事交流互鉴的平台,也是对外传播我军和平理念的窗口。在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一直追求和传承着和平、和睦、和谐的坚定理念。以和为贵,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中国代代相传,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中,深深体现在中国人的行为上。在联演的文化交流中,中国倡导的和平理念展现得淋漓尽致。
有几个细节,让笔者一直记忆犹新。参演官兵是和平的捍卫者,也是友谊的传递者。握手、拥抱和合影,是联演期间各国官兵之间最频繁、最生动和最温暖的画面。“东方-2018”战略演习文化交流和慰问演出中,《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让两国官兵的互动交流达到一个小高潮,语言的隔阂与文化的差异在动人的旋律中消融。中俄两军官兵围坐一起,双方吹奏起《月光下的凤尾竹》《喀秋莎》,韵律婉转流淌。文化体验馆中,俄罗斯士兵与中国士兵一起在蛋壳上雕刻出“友谊万岁”四个汉字。巨幅米贴画“祖国在我心中”,中国官兵邀请俄军官兵一同用各色各样的米粒贴出中国版图……
和平是军人的勋章,中国军人爱好和平。但同时,我们也深知,能战方能止战,时刻准备才能不辱使命。“我们反对战争,但我们不惧怕战争。”这是每名中国军人的庄严承诺。毛主席曾说:准备好了敌人可能不来,准备不好敌人就可能来。对于军队来讲,没有和平时期,只有打仗和准备打仗两种状态。军队因战争而存在,军人因守卫和平而彰显价值。在一次次开门练兵、赴外演训活动中,中国军队展现了维护和平的诚意,提高了维护和平的能力,增进了与各国军队友谊,也让越来越多的人透过联演联训联赛活动认识到,中国军队是一支维护和平的正义力量,中国军队战斗力的增强是对世界和平的贡献。
二
演兵场上铁流滚滚,两军官兵携手抗“敌”,传递共同维护和平的坚定信念;演习间隙欢歌笑语、互献歌舞,表达中俄两国的深厚友谊。联演中的文化交流,让全世界看到中国军队是一支有文化的军队,中国军人是有文化、有底蕴、有内涵、有素养的军人。
国际军事交流合作舞台是军队形象的传播平台。文化交流的过程,是彰显中国军人风采和文化底蕴的过程。在一次文化交流环节中,某合成旅二级中士王浪的川剧变脸,引来外军官兵热烈掌声和连声称赞。还有石头画、弹壳风铃、折纸作品、鸡蛋壳雕画、书法篆刻……这些由中国普通士兵展示的中华文化作品,让外军官兵对他们的高素质和多才多艺印象深刻。
联演场上士兵的表现,是外军官兵观察我们这支军队的一个窗口。几次联演,士兵比例占参演官兵的80%以上。他们集勇敢、坚毅、血性、专业等素质于一身,堪称文明之师、威武之师、胜利之师的代言者。他们的特质在全军广大士兵身上都有所体现。当前,我军士兵的主体是“90后”“00后”。他们在一个走向繁荣的国家长大。北部战区陆军某基地对今年秋季入伍新兵调查显示,100%拥有高中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占91.3%,一批“双一流”大学的毕业生占有一定比例。新时代我军兵员素质可见一斑。
“好学才能上进,好学才有本领。”军事交流合作活动是官兵素质的淬火平台,也是极佳的学习机会。学习外军的先进理念,查找和弥补自身不足,促进练兵备战,全面提升战斗力,是中方参加联演联训联赛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取长补短,善于借鉴,世界看到了一支热爱学习、进取向上的中国军队。
三
楚戈尔,这是“东方-2018”战略演习的主战场。它位于俄罗斯后贝加尔边疆区赤塔市南250公里,紧邻曼坦克山。这个在俄罗斯辽阔版图上用放大镜才能找到的小镇,周边有着不少爱国公墓,俄军常态借助对烈士的祭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英雄不会从天而降,崇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在这一点上,中俄两军是共通的。我军历来崇尚英雄先烈,重视传承英雄精神。每次联演,我军各级都会组织开展学英模故事、赞身边模范系列活动,常态开展战斗故事会、在荣誉旗帜下宣誓等活动,引导官兵自觉传承英雄血脉,砥砺战斗精神。联演场上,中国官兵发扬英雄气概,学习英雄、争做英雄蔚然成风。
“东方-2018”战略演习组织沙场阅兵时,中俄双方共有28个地面方队和51个空中梯队接受检阅。当中方5个铁甲方队,在“铁锤子团”“攻无不克”“铁的连队”“战斗模范连”“百战百胜第三营”荣誉旗帜的引领下通过阅兵场时,全场响起热烈掌声,也引起了外媒的关注。这些荣誉旗帜凝结着一段段辉煌的战史,背后是一个个可歌可泣的战斗故事,代表着“攻如猛虎、打如铁锤、守如磐石”“攻得猛、插得快、打得胜”等战斗精神,从一个侧面向世界展示中国军队的英雄文化。
时间的长度是相对的,而精神的力量却闪耀着永恒的光芒。对于一支军队来说,光荣传统与英雄文化,是激发官兵血性、催生部队强大战斗力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崇尚英雄先烈,弘扬英雄文化,要落在细处、着于实处。具体到每位官兵,就是要传承英雄精神,明晰自己的责任与担当,拿出具体行动,在本职岗位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有着绝对忠诚的信仰、开放博大的胸襟,素质专业、作风优良,永远是和平的维护者,永远会以胜战的姿态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这便是我在联演场上读到的中国军人。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