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2月6日零时起,珠港口岸不再实施出入境预约机制******
中新网2月3日 据“珠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3日,珠海市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通告,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通关措施。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
通关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正常往来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珠港口岸不再实施出入境预约机制。
二、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自珠海前往香港人员,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境。自香港进入珠海人员,如7天内无境外(不含港澳)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境外(不含港澳)旅居史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特此通告。
珠海市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3年2月3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