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举办 300“泳”士奋“泳”向前******
中新网厦门12月24日电(记者 杨伏山)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24日在厦门鼓浪屿举办,300名“泳”士不畏寒冷,畅游港仔后海滨浴场,抒发“泳者无畏,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之豪迈。
本次活动由厦门市体育局、思明区政府、鼓浪屿管委会主办,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承办。
伴随汽笛声响,“泳”士们纵身跃入水中,由厦门六个区代表队和市属市直机关代表队组成的7个团队方阵,奋“泳”向前。400米的搏浪之旅,各种泳姿竞相展示,成为冬日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主办方说,本次活动汇聚了该市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各界游泳爱好者,其中不乏长期坚持冬泳运动的花甲老人,活动还吸引台湾同胞和香港同胞踊跃报名。
闻名遐迩的鼓浪屿,不仅是一座“音乐之岛”,也是一座“体育之岛”。这里是中国近代最早开展现代体育的地方之一。四面环海的天然条件,让游泳成为岛民最为普遍的运动。
厦门民众海上集体运动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厦鼓横渡”,现已成为许多老厦门人记忆中的节日,传递着厦门“敢拼敢搏”的逐浪精神。
如今,运动已成为厦门市民的时尚生活新方式,人们对于健康生活也有了更强烈的诉求。在厦门,走进大自然,进行户外运动步入全民时代。
适逢鼓浪屿申遗成功五周年之际,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活动以鼓浪屿居民最熟悉的方式,传承鼓浪屿文化;通过嘉年华的形式,以健身促健康,唤醒城市运动脉搏,向鹭岛居民发出“享受运动之乐,发现生活之美”的号召,助力厦门打造体育产业活力之城。(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玛雅彩票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