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小三通”政策只做一半 民进党当局被台商、国民党痛批******
中新网12月23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院”22日宣布有限度恢复“小三通”,适用对象限定金门、马祖的居民和陆配,仍不开放台商中转。对此,国民党呼吁民进党当局恢复“小三通”政策不要只做一半。也有台商谴责民进党当局,“完全没有把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令人寒透了心”!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洪孟楷表示,政策证明“行政院”与台湾人民距离太过遥远,吁“行政院”应正视台商、台生、台胞想回家的权利与心声。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林家兴补充说,当前不仅金马地区民众有探亲与人道需求,在大陆数十万台湾民众同样有返台探亲、与家人团聚需求,民进党当局应综合考虑,尽速妥善规划第二波开放,让在大陆的台湾民众可安全、便利回台湾过个好年。
林家兴也批评说,民进党过去用各种荒谬理由,意图阻挡在对岸的台湾同胞利用“小三通”或是增加两岸航点方式回台湾过年,这对在大陆工作的台胞、台生、台商相当不公平,难道民进党不把这些人当台湾同胞?
厦门台商会会长吴家莹、福州台商会会长蒋佩琪偕同福建省以及大陆全国台企联福建区的会长们同声谴责,认为台“行政院”为德不卒,只求防弊却不懂兴利。会长们一致痛批,台当局根本没把民众权益放在眼里。
一名福州台商任姐表示,疫情以来已3年没回台,福建台商圈去年开始就不断向陆委会、海基会请愿希望开放“小三通”,但陆委会始终以大陆疫情严峻为由敷衍推托,“完全没有把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令人寒透了心!现在既然要开放,仍旧只愿意做半套,这些以折腾民众为乐的蔡政府官员,内心实在太扭曲太黑暗。”
针对台陆委会22日在台“行政院”报告“金马地区民众春节交通专案”。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3日表示,恢复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地区的直接往来,大陆方面没有任何障碍。春节在即,广大台胞往返两岸需求增加,我们愿采取优化措施,尽最大努力通过各种方式保障两岸同胞往来需求。希望民进党当局以同胞福祉为念,彻底取消自身单方面设置的障碍,通过既有联系渠道,由两岸相关业者根据两岸民众实际需求处理航班等具体问题,恢复“小三通”正常通航。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