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多地出招支持民营经济 有市委书记当场公布手机号******
中新网2月4日电 题:【中国新观察】多地出招支持民营经济 有市委书记当场公布手机号
记者 李金磊
新春伊始,各地开足马力拼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成为各地不约而同的重点工作。
企业家是“自家人”,让企业家成为“座上宾”,“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各级政府要当好“店小二”……近日,多地召开“新春第一会”,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为民营企业助力,为民营企业家撑腰。
多地表态力挺民营企业家
“要着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把企业家当成‘自家人’,让广大民营企业不再被‘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近日在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说。
“把企业家当成自家人”写入了内蒙古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内蒙古要求,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在内蒙古掀起投资兴业的热潮、回乡创业的高潮。
民营经济大省福建,在春节后开工首日就召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在会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自家人”“自己人”的表述,彰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数据显示,中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因此,要稳预期、强信心,关键是稳住民营企业的预期,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民营经济对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左鹏飞对中新财经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多地出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表明将进一步破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使民营企业享有更为良好、更为适配的政策环境。
汽车制造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当好“服务员”,有市委书记大会现场公布手机号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如此要求。
新春伊始,多地纷纷表态,要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店小二”,想民营企业之所想、急民营企业之所急。
内蒙古要求,各级政府要当好“店小二”,切实解决工作“慢”的问题,不叫不扰、随叫随到,让企业家成为“座上宾”。
福建要求,多做雪中送炭、解难纾困的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联系服务企业家,经常深入企业一线了解情况,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做“君子之交”,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共同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一些城市的党政一把手,在“新春第一会”上公开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据《中山日报》报道,中山市委书记郭文海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示意工作人员,把他的手机号码通过现场直播发布出去,并说:“企业有增资扩产需求,有总部建设需求,可以直接报给我,我和市长当好你们的服务员,当好你们的后勤部长,帮助你们以最快的速度落地项目”。
上海资料图。许婧 摄打出更多“组合拳”,优化营商环境再加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稳预期、强信心的关键举措,对于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新的一年,多地继续锚定优化营商环境,打出更多“组合拳”。
在春节后首个工作日,上海召开了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发布《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同日,河北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岳峰要求,用行政审批的“减法”赢得企业发展的“乘法”,让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抓发展。
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在全省“新春第一会”上要求,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突破,打造最优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环境,让浙江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政府服务最高效、干部作为最担当、法治保障最有力、经济生态最健康的营商环境最优省。
吉林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指出,在比拼经济、竞相发展的新赛道实现争先晋位,必须抓好营商环境和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营商环境、省领导包保重大项目等机制,开展好“服务企业周”“万人助万企”“企业家日”和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活动。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基础和前提。”左鹏飞说,营商环境与民营经济之间是典型的非线性螺旋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可以实现民营经济发展质量的螺旋上升。民营经济会获得更加广阔、更加充分的发展空间,从而有效应对我国经济发展当前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