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浙江:强化房地产风险防控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该省将深入开展房地产稳进提质,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提升住宅品质,同时强化房地产风险防控,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应柏平在会上介绍,2022年浙江各地因城施策出台200余条各类支持政策,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向好。同时该省还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6.3万套(间),试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2460亿元,开展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2804户,该省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快完善。
应柏平表示,2023年该省将全力推进房地产攻坚,因城施策、多措并举,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基本稳定。“我们要完善好房子的标准规范,合力推动房地产业从传统的‘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粗放式发展模式,加快向注重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新发展模式转变,形成产品优质、企业健康、市场平稳、良性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浙江提出在今年推进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立法调研,探索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等;推进房屋交易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大资金一体化改革;健全房地产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住宅品质评价体系,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三年行动。
在强化房地产风险防控方面,该省将用好国家“保交楼”专项借款,完善“一楼一策”方案,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为加快住房公积金改革,今年浙江将深化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目标公积金实缴人数、实缴金额、支持住房消费总额等主要指标同比增长5%以上,个人住房贷款率继续保持在85%至95%的高效合理区间。
为了让更多人“住有所居”,浙江还将继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目标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并且在总结杭州市、宁波市实践经验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
“住房市场要始终坚持以当地常住人口为主、以居住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导向,住房保障要始终坚持以政府政策引导为主、以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为主、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为主的导向。”应柏平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