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我以前是干建筑的,挣了点钱,可农村出来的人总感觉离开土地不踏实。2015年决定回村种水田,没想到亲戚朋友全都反对。那时候三十来岁,年轻有冲劲,又看到已经有人开始种了,所以觉得自己也行。没想到头一年上秋,亩产就三四十斤,赔了个底朝天,想来想去不甘心,还是那句话,我不服,但这回我不再蛮干了,种盐碱地光有力气不行,还得有科技。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就是这块地给了我启发,给了我种植盐碱地的方法。这块地不是我的,是中科院专家的,上秋产量比我那高,平时长得也很茂盛,我就上他们这来学习了。
中国科学院大安碱地生态实验站高级工程师刘淼:他来到了我们大安碱地生态实验站,我们就给他推荐了现在的“大安模式”。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专家说你之前靠传统的水洗盐的办法改造盐碱地效果肯定不行,得是良田、良种、良法,“三良一体化”高效治理模式才行。有了新技术当年亩产就超过了800斤,以前没服过谁,这下我是真服气了,第二年我又承包了3000亩盐碱地。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这几年跟着中科院的专家,我不光学会了改地、种地,更懂得了其中的意义。我改种的盐碱地是国家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之外的土地,我多改一亩盐碱地就意味着国家多了一亩耕地。省里提出实施千亿斤粮食目标,最大的潜力就在我们西部盐碱地。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又给我们吃了定心丸。要向盐碱地要粮食,要让黑土地多打粮食。我们的路子看来走对了,心里就更踏实了。新一年,我和我的小伙伴,还有帮扶我们的科技团队,把这条路要走得更稳,更远。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