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厦门成立新社团促进两岸宗亲交流******
中新社厦门12月25日电 (记者 杨伏山)五缘文化交流促进会25日在厦门市湖里区成立,以期发挥“五缘”(即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优势,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这是厦门市首个以“八大涉台宗亲”为主体的对台交流民间社团组织,首批会员120余家。
湖里区钟氏宗亲会会长钟建伟当选五缘文化交流促进会首任会长。他表示,该会未来主要以两岸民俗、经贸、教育交流为平台和媒介,结合实际,用情服务,吸引更多台胞、台青、台企来湖里就业创业和生活,共叙亲缘、共谋发展。
湖里区是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和厦门与台湾联络交流的最重要先行窗口。2015年,湖里区在厦门率先成立涵盖陈氏、叶氏、萧氏、杨氏、薛氏、张氏、钟氏、孙氏等8大姓氏宗亲的联席会议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湖里区“八大宗亲”在台湾同姓氏宗亲500多万人。8年来,两岸宗亲交流热络,互相来往密切,充分体现“两岸一家亲”的亲情和友情。湖里区宗亲文化交流成为厦门对台交流的一大特色与亮点。
湖里区区长黄颖表示,希望促进会成立后,团结台湾宗亲力量,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做出更大贡献;湖里区将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提增台胞在湖里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厦门市台商协会荣誉会长吴家莹获邀担任该会名誉会长。吴家莹期望两岸各界紧密携手,以促进会成立为契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亲历者、参与者、推动者、奉献者,“广大台商台胞定然不会缺席”。(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