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雪山之王”******
最近
一只半岁的雪豹被放归时却赖着不走
可爱举动打动了不少网友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
可盐可甜的“大猫猫”——雪豹
1
我从哪里来?
图源:央视新闻
“雪山之王”雪豹的行踪非常隐秘,然而,比雪豹更隐秘的是雪豹的化石记录。捷克、奥地利、俄罗斯,甚至中国周口店都曾声称发现过雪豹的化石,但最终都是误认。
较为可靠的化石记录仅有两条:一个是在阿尔泰山的山洞,另一个是巴基斯坦上西瓦利克山脉发现的下颌骨化石。随着一颗几乎完整的大猫头骨现世于西藏札达盆地,人们终于初步揭开了雪山之王的身世。这颗头骨形成于440 万年前,是迄今为止最早的具有一定雪豹特征的化石,但它比现存的雪豹体型小约 10%。科学家称其为布氏豹(Panthera blytheae),是与雪豹亲缘关系最近的化石种。
图片来源:J. Tseng 布氏豹(Panthera blytheae)的头骨
雪豹虽然名字带“豹”,但与它亲缘关系最近的现存大猫却是虎。老虎与雪豹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分道扬镳,并无定论。可以确定的是,它们的分化是大型猫科动物中最早的。最终,雪豹成了雪山之王,老虎成了丛林之王,而与雪豹关系最近的布氏豹,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
图片来源:Mauricio Antón 布氏豹(Panthera blytheae)的复原图
2
别看我可爱,我浑身都是“武器”!
雪豹是大型猫科动物里体型较小的,成年后体重大多数为20-55千克,少部分的雄性能达到75千克以上。它们的四肢比例较短,身上的毛发浓密蓬松,它有一条很长很粗的尾巴。
图源:搜狐网 雪豹的形态
跟大多数猫科动物一样,雪豹也是独居生活的,只有在发情期,它们才会成对出现。白天雪豹主要躲在岩石下休息,到了早晨和晚上,它们就开始频繁活动了。
雪豹是高原物种,主要活动在海拔3000-5000米的地区,为了应对寒冷、缺氧的环境,并在陡峭山间生存和捕猎,雪豹进化出许多“秘密武器”:
自带“加湿器”
与其他大猫相比,雪豹的头骨宽而短,特别是眶后突部分拱起明显,鼻骨宽大。这使得雪豹的鼻腔更大,能给寒冷干燥的空气高效加温加湿。雪豹还长着大鼻孔,每次呼吸可以吸进更多的气体,因此能在稀薄的空气中获取更多的氧气。
“雪”盆大口
雪豹的犬齿横截面呈圆形,因此从各个方向都能对口中的猎物施力,很适应在悬崖峭壁间多样且不确定的攻击角度。另外,雪豹的嘴能张到超过 70°,方便咬住大型猎物粗壮的脖子。
图源:搜狐网 张开嘴的雪豹
抗寒防冻“厚外套”
密集的毛发豹属动物中,数雪豹的毛最密,平均每平方厘米皮肤上有 4000 根毛发。它的毛也最长,冬季腹毛的长度能达到 12 厘米。又厚又长的毛能在雪豹的皮肤附近形成空气层,有效隔绝外界的寒冷,防止热量散失。
图片来源:snowleopard.org 雪豹的毛
“雪地靴”
雪豹的脚掌宽大,指缝间也有厚厚的毛,就像穿了雪地靴,既能保暖,还能轻盈走过雪地而不会下陷太深。
3
一个小秘密,你们听了不许笑!
雪豹是豹属里唯一不会咆哮的物种,这主要取决于发声构造。简单来说,能够咆哮的猫科动物,其舌骨未完全骨化,延展性较高,能发出吼叫声;那么不能咆哮的猫科动物,舌骨则完全骨化,只能发出“咕噜”声。
图源:央视新闻
而雪豹的舌骨骨化程度比老虎高
但又没有小猫那么高
介于二者之间
所以雪豹既不能咆哮
也不能发出“咕噜”声
它的叫声
更像是喘粗气的样子
感兴趣的话
大家可以搜雪豹的叫声听一听
有惊喜哦~
4
属于我的纪念日
雪豹的分布范围仅限于中亚12国里面,即以青藏高原为中心的地带。在过去,雪豹因为皮毛是上好的原料,所以遭到人们的大量捕杀,导致生存状态一度濒危,好在经过多年的保护工作,它们已经成功地从“濒危”下降到“易危”。
目前雪豹的生存状态还不乐观,它的栖息地被严重破坏,尤其是在中亚的一些国家里面,受农牧业、采矿业的影响,加上对偷猎盗猎的打击力度以及气候等因素,雪豹威胁因素仍较为严重。
图源:新华社红外相机拍摄到的雪豹
2013年10月22—23日,为期两天的全球雪豹保护论坛在吉尔吉斯斯坦落下了帷幕。决定将每年的10月23日设为国际雪豹日,同时把2015年确定为国际雪豹年。另外,在此次论坛期间,代表们还通过了《2013-2020年雪豹及其栖息地保护全球规划》和《雪豹保护比什凯克宣言》。
雪豹主要的栖息地在我国,我国雪豹的数量占总量的60%以上,我国针对野生雪豹的保护,主要有三大措施:一是保护栖息地及规划野生动物保护区,二是打击偷猎盗猎及非法贸易,三是加强动物保护意识及法律宣传。
图源:生态环境部 雪豹“自拍”
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奶凶”的雪山之王
值得更多人的了解和关心
需要全人类共同保护
资料来源:科普中国、京动世界、科普时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生态环境部、国家地理中文网
整理:董小娴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