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中疾控首次报告我国代表性婴幼儿膳食调查数据******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顾天成、李恒)我国0至5月龄纯母乳喂养婴儿的母乳平均摄入量为800.1克/日,6至23月龄婴幼儿辅食来源的蛋白质偏高、铁和锌不足……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首次报告了“十三五”科技部基础资源调查专项“中国0至18岁儿童营养与健康系统调查与应用”婴幼儿膳食调查数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杨振宇表示,婴幼儿期营养是全生命周期健康的基础。膳食摄入不足或过多是营养不良的主要原因,食物摄入评价可识别早期营养不良,为实施营养干预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据介绍,此次调查研究分析了我国0至5月龄婴儿母乳摄入量和6至23月龄婴幼儿辅食能量和营养素摄入量,为推动我国母乳和辅食评估技术创新与发展提供最新信息。
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在婴儿母乳摄入量方面,2019年至2021年间我国0至5月龄纯母乳喂养婴儿的母乳平均摄入量为800.1克/日,24小时平均母乳喂养次数为8次。母乳摄入量随着月龄的升高而增加,5月龄保持平稳。除个别月龄外,不同地域和性别0至5月龄婴儿母乳摄入量相近。配方粉或辅食引入直接影响6月龄内婴儿母乳摄入量。
在辅食能量和营养素摄入量方面,2019年至2021年间我国6至8月龄、9至11月龄、12至17月龄和18至23月龄婴幼儿每日辅食来源的能量分别为156.1千卡、258.0千卡、388.7千卡和581.1千卡。与世界卫生组织辅食营养素密度建议值相比,此次调查研究内的6至23月龄婴幼儿辅食蛋白质密度偏高,6至8月龄和9至11月龄婴儿辅食铁密度和锌密度偏低。(新华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