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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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龙:两岸经贸合作符合两岸同胞的利益福祉******
中新社厦门12月20日电 (记者 闫旭)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理事长郭金龙20日在厦门表示,两岸经贸合作依然是动力和机遇,符合两岸同胞的利益福祉。
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当天在厦门举行,郭金龙在开幕式上致辞。他表示,本次年会是峰会台湾方面换届后主办的首次年会,承载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经贸交流开新局的重任。
据郭金龙介绍,过去一年,峰会理事会层面先后4次通过视频、电话云端相聚,各小组也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沟通、保持互动。双方交流热度不减,召开了两岸产业减碳合作研讨会,主办、协办了京台科技论坛、豫台经贸洽谈会暨两岸智能装备制造中原论坛等两岸经贸交流活动30余场次。
同时,峰会合作成果丰硕,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国光生技四价流感疫苗顺利获批上市,推动上海台湾商品中心迁移新址等;围绕新冠疫情纾困、产业链供应链建构、重点产业融合发展、台资企业信贷融资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协助解决在陆台企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峰会大陆方面将高度重视,助力有意愿的台企台胞开拓内需市场,共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郭金龙表示,峰会双方已经商定,寻找若干成长性好的领域设立专项,探索建构产业合作新模式,打造绿色数字新经济。
过去十年,大陆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先后出台了“31条”“26条”“11条”和“农林22条”等惠台政策措施,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率先分享发展机遇。两岸贸易额由2011年的逾1600亿美元增至2021年的超过3200亿美元;台商投资大陆项目累计超12.4万个,十年间增长了44.7%。(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